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認識、適應、引領人口發(fā)展新常態(tài),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有效降低生育、養(yǎng)育、教育成本,營造全社會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圍,為推動實現(xiàn)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高質量發(fā)展提供有力支撐。
《若干措施》從強化生育服務支持,加強育幼服務體系建設,強化教育、住房、就業(yè)等支持措施,營造生育友好社會氛圍4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明確增強生育保險保障功能、提高兒童醫(yī)療服務水平、擴大優(yōu)質教育資源供給、加強住房支持政策、積極構建新型婚育文化等13項工作。
其中,在加強住房支持政策工作中,《若干措施》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加大對多子女家庭購房的支持力度,可結合實際出臺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等政策。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給,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jù)其未成年子女數(shù)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加快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因地制宜逐步使租購住房群體享有同等公共服務權利。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4.10.30 宗邊